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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芜湖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加快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的通知,通知指出,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选址应符合用地、河湖管理、生态环保等有关要求,鼓励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光伏发电产业。项目选址应当避让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特殊自然景观价值和文化标识区域、天然林地等。加强对光伏发电资源的全面摸排,明确可利用空间和范围,项目实施前要落实用地及接网消纳条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有关单位要及时出具支持性意见,对确需进行评估论证的,按照规定流程,限期提出意见,不搞“一刀切”。
加快分布式光伏项目建设。加强对屋顶资源的统筹协调,对利用市级财政资金及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的公共建筑、标准化厂房等屋顶资源进行全面摸排,按照“宜建尽建”的原则,统一规划、开发和管理。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制定整县(市、区)开发方案,加强辖区内政府屋顶资源的开发利用,鼓励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工商业及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支持能源企业共同搭建光伏投资运营平台,依法合规对存量屋顶资源进行开发。严格落实新建建筑配建光伏发电系统要求,按照可利用面积“应建尽建”的原则,同步建设安装光伏发电设施,并在土地出让、项目审批、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鼓励利用建筑物屋顶和立面、房前屋后空闲地等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探索开展户用光伏储能一体化建设,对承诺配储的项目优先接入消纳。
继续支持储能项目建设,对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并网的储能项目,按放电量给予0.3元/千瓦时补贴,补贴年限为3年,单个项目年度补贴最高100万元。奖补资金由市与县市区(开发区)两级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其中,市与无为市、南陵县、江北集中区、湾沚区、繁昌区按2:8比例,市与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按4:6比例承担。推动光伏发电、储能项目接入市虚拟电厂管理平台,对建设分布式光伏或储能的企业,在制定和执行负荷管理方案时,其相应负荷予以抵扣。统筹全市新增光伏上网电量,优先保障东数西算重点工程及外向型企业绿电需求。各县市区、开发区光伏发电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考核。
各县市区人民政府,皖江江北新兴产业集中区、经济技术开发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亳州芜湖现代产业园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单位,驻芜各单位:
《关于加快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的若干政策措施》已经2023年12月12日市政府第57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为深入贯彻落实碳达峰碳中和重大战略决策,调整优化我市能源结构,提升可再生能源利用比例,切实解决光伏发电项目开发建设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加快推进光伏发电项目选址、建设、接网和消纳,现制定以下政策措施。
集中式光伏电站项目选址应符合用地、河湖管理、生态环保等有关要求,鼓励利用未利用地和存量建设用地发展光伏发电产业。项目选址应当避让耕地、生态保护红线、历史文化保护线、特殊自然景观价值和文化标识区域、天然林地等。加强对光伏发电资源的全面摸排,明确可利用空间和范围,项目实施前要落实用地及接网消纳条件,对符合条件的项目,有关单位要及时出具支持性意见,对确需进行评估论证的,按照规定流程,限期提出意见,不搞“一刀切”。(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规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国网芜湖供电公司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加强对屋顶资源的统筹协调,对利用市级财政资金及市属国有企业投资的公共建筑、标准化厂房等屋顶资源进行全面摸排,按照“宜建尽建”的原则,统一规划、开发和管理。各县市区政府、开发区管委会负责制定整县(市、区)开发方案,加强辖区内政府屋顶资源的开发利用,鼓励出台针对性扶持政策,引导社会力量共同参与工商业及户用光伏发电项目建设。支持能源企业共同搭建光伏投资运营平台,依法合规对存量屋顶资源进行开发。严格落实新建建筑配建光伏发电系统要求,按照可利用面积“应建尽建”的原则,同步建设安装光伏发电设施,并在土地出让、项目审批、规划设计、施工图审查、竣工验收等环节严格把关。鼓励利用建筑物屋顶和立面、房前屋后空闲地等建设分布式光伏项目,探索开展户用光伏储能一体化建设,对承诺配储的项目优先接入消纳。(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住建局、市自规局、市财政局、市国资委、国网芜湖供电公司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加强对集中式光伏电站国土空间、用地指标保障,对已纳入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方案的项目,积极做好与国土空间规划的衔接,符合建设条件的,保障合理用地需求。属地政府应在光伏电站项目土地利用、施工条件等方面给予支持,及时协调解决相关问题。支持光伏电站配套送出工程建设,根据《安徽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办法》规定,架空电力线路走廊(包括杆、塔基础)、地下电缆通道等占地较少工程建设,可以不实行征地,电力建设单位对杆塔基础、地下电缆工井占用的土地应依法给予补偿。(责任单位:市自规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光伏发电项目由各县市区、开发区实行属地备案管理,备案部门要严格执行《企业投资项目核准和备案管理办法》的规定及时办理备案,不得擅自增减审查和备案前置条件,配套接网工程按照电压等级及资金来源实行审批、核准或备案管理。对已纳入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方案项目,具备建设条件的,各相关部门要提高行政审批效率,加快用地预审与规划选址、环评、洪评、水土保持等手续办理,公开办理条件、流程和时限并严格落实,保障项目及时开工建设、按期并网投产。(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规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电网企业应充分考虑当地光伏发电发展潜力以及建设情况,进一步加快电网升级改造,优化电网调度方式,按照“能并尽并”的原则,确保大规模光伏发电并网接入和有效消纳。要优化分布式光伏接入流程,设立分布式光伏发电“一站式”并网服务窗口,明确办理并网手续的申请条件、工作流程、办理时限,及时出具电网接入意见。分布式光伏项目并网验收应在收到申请后规定时限内完成。要做好电网消纳分析工作,原则上每季度末通过电网企业门户网站、营业厅等渠道向社会公布光伏可接入容量测算结果并报当地能源主管部门。(责任单位:国网芜湖供电公司)
继续支持储能项目建设,对2024年1月1日至2025年12月31日期间建成并网的储能项目,按放电量给予0.3元/千瓦时补贴,补贴年限为3年,单个项目年度补贴最高100万元。奖补资金由市与县市区(开发区)两级按现行财政体制分级承担。其中,市与无为市、南陵县、江北集中区、湾沚区、繁昌区按2:8比例,市与镜湖区、鸠江区、弋江区、经济技术开发区、三山经济开发区按4:6比例承担。推动光伏发电、储能项目接入市虚拟电厂管理平台,对建设分布式光伏或储能的企业,在制定和执行负荷管理方案时,其相应负荷予以抵扣。统筹全市新增光伏上网电量,优先保障东数西算重点工程及外向型企业绿电需求。各县市区、开发区光伏发电量不纳入能源消费总量和强度考核。(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财政局、国网芜湖供电公司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进一步加强对光伏发电开发利用工作的责任落实,明确职责分工,积极推动,务求实效。市发改委负责统筹协调,将光伏发电推广工作开展情况及已纳入光伏发电开发建设方案项目建设情况纳入年度目标(非化石能源占能源消耗总量比重)考核范围。市自规局负责项目用地要素保障,市生态环境局负责加快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审查,市水务局负责加快水土保持方案与防洪评价审查,其他有关单位按照职责分工做好工作配合。各县市区、开发区要加强组织领导,将加快光伏发电项目建设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及时协调解决项目推进中遇到的各项问题,要优化营商环境,不得将强制配套产业或投资、违规收取项目保证金等作为项目开发建设的门槛。(责任单位:市发改委、市自规局、市水务局、市生态环境局等,各县市区政府和开发区管委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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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月9日,安徽省能源局印发《关于做好支撑性煤电项目配套风电和光伏项目建设工作有关事项的通知》,文件指出,支持企业自主落实配套风电和光伏项目。煤电项目投资主体可在全省范围内落实配套风电和光伏项目,已有的风电和光伏项目应优先用于煤电项目配套。鼓励煤电项目投资主体与其他企业合作建设配套风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2日,松原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松原市碳达峰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的通知。《方案》指出,加快智能电网建设,优化资源配置。鼓励有条件的公共机构建设连接光伏发电、储能设备和充放电设施的微网系统,实现高效消纳利用。到2025年,城镇建筑可再生能源替代率达到8%,新建
2024年1月7日,新开河水厂光伏发电项目成功并网发电,该项目是继津滨水厂光伏发电项目后,水务集团第二个建成并网的光伏发电项目,也标志着天津市第二座“低碳水厂”建设完成。该项目于2023年4月开工建设,采用“自发自用,余电上网”模式,装机总容量为2.51兆瓦,安装光伏板4532块。年均发电量超300万
1月8日,潍坊市自然资源和规划局发布关于征求《关于支持光伏发电产业发展规范用地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意见的通知。文件提出,新建、扩建光伏发电项目,不得占用永久基本农田和Ⅰ级保护林地。鼓励利用非耕地后备资源的未利用地、工矿废弃地等存量建设用地以及难以复耕的灾毁地发展光伏发
北极星储能网获悉,1月9日,河南工信厅发表了对省代表“关于在碳达峰碳中和大背景下进一步提升建材行业节能降耗水平的建议”答复,文中指出,大力推广光伏发电、风能、地热等可再生能源技术、氢能等非化石能源替代技术、生物质能、储能等技术在建材行业的应用。豫工信办案〔2023〕165号河南省工业
1月10日,内蒙古自治区乌兰察布市工信局公布2023年12月份全市发电量及工业用电量情况,其中,全市光伏发电量1.7亿千瓦时,同比下降11.8%,环比下降15.4%。详情如下:2023年12月份全市发电量及工业用电量情况12月份全市电力企业发电量65.6亿千瓦时,同比增长3.9%,环比增长7.5%。其中火力发电量41.8亿千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2023年12月29日,吉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发布关于印发《吉林省干线年)》(以下简称《规划》)的通知。《规划》指出,推进绿色低碳发展。将生态保护、绿色低碳理念贯穿公路规划、设计、建设、运营、管理、养护等全过程、各环节,降低全寿命周期资源能源
企查查APP显示,近日,宝应先河精睿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经营范围包含: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等。企查查股权穿透显示,该公司由先河环保间接全资持股。
北极星太阳能光伏网获悉,1月8日,宝应先河精睿光伏发电有限公司注册成立,注册资本500万元,法定代表人为吴浩,公司位于江苏省扬州市宝应县,经营范围包含:电力电子元器件销售;光伏发电设备租赁;光伏设备及元器件销售;工程管理服务等。企查查资料显示,宝应先河精睿光伏发电有限公司由环保监测龙
1月4日,东兴区田家镇赵家坝社区太阳能提灌站正式投入使用,这是内江市第一座利用光伏发电的节能环保提灌站。与传统电力提灌站不同的是,该提灌站通过光伏板利用太阳能发电,为水泵机组提供动力,在为农田提供灌溉用水的同时,为农户节省了成本开支。据了解,赵家坝社区太阳能提灌站排列着90余块光伏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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