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灭火装置是以射流方式喷射水介质进行灭火的设备,它又可分为自动消防炮、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装置和喷洒型自动射流灭火装置。
控制装置是系统的控制和信息处理组件,具有接收并处理火灾探测信号,发出控制和报警信息,驱动灭火装置定点灭火,接收反馈信号,同时完成相应的显示、记录、并向火灾报警或消防联动传送信号等功能的装置。
射流的水直接由冲击力大的水柱或喷洒的大水滴到达燃烧物的表面,水覆盖在可燃物的表面,吸收大量的热,将燃烧物的温度降低,达到一定温值以下,燃烧即会停止。
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可用于扑救民用建筑和丙类生产车间、丙类库房中,下列火灾类别为A类的场所:
(6)火灾危险等级为《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 50084—2017)规定的严重危险级。
(1)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和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应保证至少2台灭火装置的射流能到达被保护区域的任一部位。(2)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用于扑救民用建筑内火灾时,单台炮的流量不应小于20L/s;用于扑救工业建筑内火灾时,单台炮的流量不应小于30L/s。(3)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用于扑救轻危险级场所火灾时,单台灭火装置的流量不应小于5L/s;用于扑救中危险级场所火灾时,单台灭火装置的流量不应小于10L/s。(4)喷洒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的灭火装置布置应能使射流完全覆盖被保护场所及被保护物。系统的设计参数不应低于表4.2.4的规定。
(5)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和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灭火装置的设计同时开启数量应按2台确定。(6)喷洒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灭火装置的设计同时开启数量,应按保护场所内任何一点着火时,可能开启射流的灭火装置的最大数量确定,且应符合表4.2.6的规定。
注:当系统最大保护区的面积不大于本标准表4.2.4中规定的作用面积时,可按最大保护区面积对应的全部灭火装置数量确定。
(7)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的设计流量应为设计同时开启的灭火装置流量之和,且不应小于10L/s。
式中:D—灭火装置的设计最大保护半径(m);D0—灭火装置在额定工作压力时的最大保护半径(m);Pe—灭火装置的设计工作压力(MPa);P0—灭火装置的额定工作压力(MPa)。
(1)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和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每台灭火装置、喷洒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每组灭火装置之前的供水管路应布置成环状管网。环状管网的管道管径应按对应的设计流量确定。
(2)系统的环状供水管网上应设置具有信号反馈的检修阀,检修阀的设置应确保在管路检修时,受影响的供水支管不大于5根。
(3)每台自动消防炮或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装置、每组喷洒型自动射流灭火装置的供水支管上应设置自动控制阀和具有信号反馈的手动控制阀,自动控制阀应设置在靠近灭火装置进口的部位。
(5)室内、室外架空管道宜采用热浸锌镀锌钢管等金属管材。架空管道的连接宜采用沟槽连接件(卡箍)、螺纹、法兰、卡压等方式,不宜采用焊接连接。
(6)埋地管道宜采用球墨铸铁管、钢丝网骨架塑料复合管和加强防腐的钢管等管材。埋地金属管道应采取可靠的防腐措施。
消防水源、消防水泵、消防水泵房、消防水泵接合器的设计应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 50974—2014)的有关规定。(一)消防水泵和供水管网
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应设置独立的消防水泵和供水管网,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和喷洒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宜设置独立的消防水泵和供水管网。当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或喷洒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与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共用消防水泵及供水管网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2)两个系统不同时工作时,系统设计水量、水压及一次灭火用水量应满足较大一个系统使用的要求。
消防水泵应按一用一备或二用一备的比例设置备用泵。备用泵的工作能力不应小于其中工作能力最大的一台工作泵。
采用临时高压给水系统的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宜设高位消防水箱。自动跟踪定位射流灭火系统可与消火栓系统或自动喷水灭火系统合用高位消防水箱。高位消防水箱的设置高度应高于其所服务的灭火装置,且最低有效水位高度应满足最不利点灭火装置的工作压力,其有效储水量应符合《消防给水及消火栓系统技术规范》(GB50974—2014)的有关规定。
当无法按照上述要求设置高位消防水箱时,系统应设气压稳压装置。气压稳压装置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
(4)气压稳压装置的气压罐宜采用隔膜式气压罐,其调节水容积应根据稳压泵启动次数不大于15次/h计算确定,且不宜小于150L。
系统应设消防水泵接合器,其数量应根据系统的设计流量计算确定,每个消防水泵接合器的流量宜按10~15L/s计算。
系统的供电电源应釆用消防电源,并应符合《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 50016- 2014, 2018年版)和《供配电系统设计规范》(GB 50052—2009)的有关规定。系统设备的配电回路不应采用漏电保护开关,但可采用具有漏电报警功能的保护装置。
系统的布线设计应符合《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 50116-2013)的有关规定。系统的供电电缆和控制线缆应采用阻燃耐火铜芯电线电缆,系统的报警信号线缆应釆用阻燃或阻燃耐火电线电缆。
在有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和线路的选择、管道的防静电措施应符合《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 )的规定。
(1)系统应具有自动控制、消防控制室手动控制和现场手动控制三种控制方式。消防控制室手动控制和现场手动控制相对于自动控制应具有优先权。
(2)系统在自动控制状态下,控制主机在接到火警信号,确认火灾发生后,应能自动启动消防水泵、打开自动控制阀、启动系统射流灭火,并应同时启动声、光警报器和其他联动设备。系统在手动控制状态下,应人工确认火灾后手动启动系统射流灭火。
①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和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在自动控制状态下,当探测到火源后,应至少有2台灭火装置对火源扫描定位,并应至少有1台且最多2台 灭火装置自动开启射流,且其射流应能到达火源进行灭火。
②喷洒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在自动控制状态下,当探测到火源后,发现火源的探测装置对应的灭火装置应自动开启射流,且其中应至少有一组灭火装置的射流能到达火源进行灭火。
(3)系统自动启动后应能连续射流灭火。当系统探测不到火源时,对于自动消防炮灭火系统和喷射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应连续射流不小于5min后停止喷射,对于喷洒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应连续喷射不小于10min后停止喷射。系统停止射流后 再次探测到火源时,应能再次启动射流灭火。
(4)稳压泵的启动、停止应由压力开关控制。气压稳压装置的最低稳压压力设置,应满足系统最不利点灭火装置的设计工作压力。
题4:某建筑高度为36m的宾馆中庭里设置喷洒型自动射流灭火系统,则该系统的喷水强度不应小于(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