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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质量新闻网讯 根据《产品质量监督抽查管理暂行办法》(总局令第18号)有关规定,陕西省市场监督管理局近日公布2020年上半年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其中,陕西省潜水电泵产品质量监督抽查实施细则为:
注:潜水电泵配套干式或充油式电机不做“电机内腔水(气)压试验”项目,配套充水式电机做“电机内腔水(气)压试验”项目。
经检验,过载保护、接地措施、绝缘电阻、电泵引出电缆、定子绕组耐电压、效率、安全标志项目全项次合格,并且规定点流量与扬程、功率因数、定子温升限值、电机内腔水(气)压试验项目不合格项次不多于2个(每台样机每个检验项目定义为1个项次),判定为被抽查产品合格;否则,判定为被抽查产品不合格。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高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标准要求时,应按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低于或包含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推荐性标准要求时,应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判定。
若被检产品明示的质量要求缺少本细则中检验项目依据的强制性标准要求时,应按照强制性标准要求判定。